近年来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作为加密行业的上游环节,始终处于公众视野的焦点,随着各国监管政策的不断调整,挖矿虚拟货币是否违法”的疑问也日益增多,这一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的“是”或“否”,而是需要结合具体国家、地区的政策导向,以及挖矿行为的合规性来综合判断,本文将从全球与中国视角出发,解析挖矿虚拟货币的法律边界,帮助读者清晰认知政策风险与合规路径

全球视角:挖矿监管呈现“分化格局”

虚拟货币挖矿的本质是通过算力竞争,记录并验证交易数据,从而获得加密货币奖励的过程,从全球范围看,各国对挖矿的监管态度差异显著,主要分为三类:

全面禁止型:部分国家基于金融稳定、能源消耗或非法活动担忧,直接禁止挖矿,埃及、阿尔及利亚等国将加密货币挖矿视为非法行为,参与者可能面临法律处罚;尼泊尔曾明确禁止比特币挖矿,并逮捕相关参与者。

严格监管型:多数发达国家采取“疏堵结合”策略,允许挖矿但要求合规运营,美国将挖矿视为合法的“商业活动”,需遵守税收、证券等法规;欧盟通过《加密资产市场法案》(MiCA)对挖矿的能源使用、信息披露提出要求;日本、韩国等国则要求挖矿者注册登记,并履行反洗钱义务。

放任或鼓励型:少数国家或地区因希望通过挖矿吸引投资、促进技术发展,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,瑞士、新加坡等“加密友好”国家,对挖矿行为无明确禁止,仅需遵守一般商业法规;部分能源丰富的地区(如伊朗、委内瑞拉)曾通过低电价政策吸引挖矿,但近年也因能源问题加强管控。

中国:从“默许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监管演变

虚拟货币挖矿的合法性经历了从“灰色地带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显著变化,这一过程与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整体监管逻辑紧密相关。

早期探索与风险积累(2013-2017年)
2013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比特币“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”,但未直接禁止挖矿,挖矿行业在民间迅速发展,形成四川、内蒙古等“挖矿集群”,挖矿带来的问题也逐渐显现:大量消耗能源(尤其是水电)、助长虚拟货币投机交易、甚至成为洗钱、非法集资的工具。

清理整顿与初步限制(2017-2020年)
2017年,七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首次叫停ICO(首次代币发行),并要求“限期关闭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矿机注册功能”,挖矿行业开始面临清理,部分省份(如内蒙古、四川)以“能耗过高”“产业无序”为由,逐步清退矿场。

全面禁止与政策落地(2021年至今)
2021年是关键转折点,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924通知”)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包括挖矿)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全链条禁止,通知指出: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消耗大量电力资源,与我国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目标相悖,且助长虚拟货币交易炒作,扰乱金融秩序。”随后,多省份出台细则,要求全面关停矿场,禁止新增挖矿项目,并清理存量挖矿设备。

法律依据与处罚标准
根据中国现行法律,挖矿虚拟货币的违法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:

  • 违反金融监管规定:将挖矿定义为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参与挖矿、提供挖矿服务(如销售矿机、提供场地)均涉嫌违法。
  • 违反能源管理政策:挖矿属于“淘汰类产业”,违反《节约能源法》和“双碳”目标,可被责令停产、罚款。
  •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:若挖矿涉及非法集资、诈骗、洗钱等,例如以“挖矿”为名吸引投资、卷款跑路,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诈骗罪等。

挖矿违法的核心争议点:为何中国全面禁止?

中国全面禁止挖矿,并非单纯否定技术本身,而是基于多重现实考量的政策选择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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